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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招工招干落户一站式办理指南详解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符合国家及韶关市有关招工招干落户政策的人员。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 无犯罪记录。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住房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8.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9.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2.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韶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韶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申请人到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招工招干落户通知书》。
5. 申请人凭《招工招干落户通知书》到韶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举报 -
办理条件
国家机关录用、调动公务员;本地企业、事业单位招收、聘用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符合本市、县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办: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点击所需办理事项后的“在线申办”,通过身份认证平台验证后,上传提交相关事项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2.后台预审: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在后台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电子版后,对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以及材料填写是否准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电话通知申办人不予受理。
3.后台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提交符合要求的,业务部门受理人员正式予以受理。
4.后台审核:业务部门受理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5.发证: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对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通过邮寄递交申办事项材料的纸质版,验证通过后邮寄相关证明文件或电子证照反馈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原件。
3.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原件。
4.相关部门出具的录用、调动或接收证明,原件。
5.配偶随迁需要结婚证,原件。
6.拟入户地依据材料,原件。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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