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收养落户一站式办理指南,轻松掌握流程与技

韶关 更新于:2025-01-10 16:51
  • 27442998

    韶关收养落户一站式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收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条件; 2. 被收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条件; 3. 收养关系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
    二、办理材料
    1. 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收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 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 4. 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健康检查证明; 5. 收养协议;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收养人、被收养人持相关材料到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收养申请; 2. 民政部门对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进行审查; 3. 审查合格后,民政部门将收养申请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 4. 上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民政部门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收养人、被收养人持户口迁移手续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四、办理技巧
    1. 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符合收养条件; 2. 收养人、被收养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全导致办理延误; 3. 办理过程中保持耐心,积极配合工作人员;

    将居住落户,收养落户审批权限由市公安局下放到区(市)公安局,办理时限

    收养登记落户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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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笑对人生(梁志坚)

      办理条件

      已办理收养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限期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入户申请表。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原件。

      5.收养登记证原件。

      6.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收养人的结婚证

      8.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属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件。注:属省内户籍的不需提供。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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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瓷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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