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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失业金申领攻略及必知材料清单如下:
一、申领条件 1. 在韶关市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持有《居民身份证》; 4. 持有《社会保障卡》。
二、申领流程 1. 办理失业登记: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 提交申领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领材料。 3. 审核材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发放失业金:审核通过后,失业金将发放至您的社会保障卡中。
三、必知材料清单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 《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5.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7. 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失业金申领需在失业登记之日起60日内办理; 2. 申领失业金期间,如有就业行为,需及时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举报 -
申领失业金需准备哪些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失业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领条件
广东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5.不存在失业保险欠费记录。
两类人群:
1.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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